人民法庭档案管理
从2001年起,全省法院认真深入地开展了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达标晋级活动。经过4年多的不懈努力,截至2006年底,全省176个基层法院所属的370个人民法庭档案管理工作达省级优秀率为100%,其中,达省级标兵的367个,占人民法庭总数的99.2%。全省人民法庭通过档案管理工作达标晋级活动,使档案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微机化管理;同时,加强人民法庭综合基础建设,保障人民法庭各类档案安全保护和便利使用,方便了当事人查档阅卷需要,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主要做法是:(1)抓落实。三级法院主管院长和办公室主任为人民法庭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定级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各级法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深入人民法庭了解情况,筹措资金,在解决档案库房、装具、微机等硬件设备设施上,想方设法,狠抓落实。(2)定标准。省法院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达标晋级工作考评定级办法》和《黑龙江省法院系统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达标晋级考评标准》。(3)搞培训。2000年和2001年,借省法官学院对全省人民法庭400余名庭长分批培训之机,由省法院档案科科长进行档案管理知识和档案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各中级、基层法院也都组织人民法庭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4)推典型。省法院将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所属人民法庭确立为档案管理达标晋级试点单位,并在该市召开全省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办公室主任参加的现场会。各中级、基层法院也都相继树立本系统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达标晋级的典型,通过典型经验交流,带动全省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达标晋级工作的顺利开展。(5)抓考评。全省人民法庭档案管理考评定级划分为三个等级,即省级达标、省级优秀、省级标兵,三等级各占中院系统人民法庭总数的1/3。4年内,省法院和中级法院组成的档案管理达标晋级联合考评定级小组,完成了全省近360余个人民法庭档案管理晋升标兵单位的考评定级工作。通过档案管理工作达标晋级,人民法庭都编撰庭志,积累各种档案和资料,实行计算机检索,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从而使人民法庭整体建设上了一个台阶。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