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法院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
划清工作范围,实现职能回归。严格限定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的范围,重新明确重大疑难和新型案件界定标准,尽量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数量,防止以审判委员会代替合议庭职能,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通过讨论个案对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的作用,实现审判委员会指导审判和合议庭裁判案件职能的回归;开展错案研讨,发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2004-2006年共召开案件质量责任研讨会11次,研讨案件41件,纠正错案16件。加强典型案件指导,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审理同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宏观指导。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出台《肇东市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诉(抗)辩式审判庭审规则》、《民商事案件质量评查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管理改革的深化。组织审判委员会成员分期分批到上海、福建等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推动审判工作不断进步。严格制度规范,加强工作管理。在研究室设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审判委员会资料收集、审查、分发、通知、记录等工作,开会前该部门要对上会的审理报告认真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上会讨论;严格执行回避、请假等制度,保证与会人员数量;对审判委员会成员严格考核并尝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成员行为,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