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零违纪”活动
为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富裕县法院从2002年年末起,在全院开展“零违纪”活动。至2006年,无一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实现了连续3年“零违纪”的目标。其活动内容主要是:(1)完善自律机制。成立由普通法官组成的自律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人员自律情况的监督,并有权参与法官的晋升和奖惩决策;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不断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如举办“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的群众批评来信、差错法律文书展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廉政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树立典型,带动全院形成廉洁自律的清风正气;从院长到普通职工,都做出“零违纪”承诺,编印成册,下发各部门,促使全院职工自警自励。(2)完善预防机制。加强监督网络建设,在内部实行全方位审判监督模式;充分发挥院长、审委会、立案、审监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对于违法违纪易发部位完善制度、严格管理;针对审判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强化全程监控,靠机制和现代化手段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全面掌握问题苗头和动向,查处违法违纪问题。(3)完善惩戒机制。全院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状落实责任,明确提出要严格兑现奖惩,做到真抓实处,努力构建防范违纪的“高压线”。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