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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法院判前释法说理制度

  宁安市法院针对以往判前辩法说理工作做得不够,判后当事人上访多、费时长、耗财多、息诉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判前释法说理制度”。判前释法说理就是指审判人员在庭审结束后案件宣判前,针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争执焦点,向当事人阐释其证据确认的思维过程、判决结论据以形成的逻辑推理过程、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详细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使当事人对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哪些权利、承担何种责任有一个自我思辨、认知和接受过程,从而促使当事人接受裁决结果,自动履行生效裁决。同“判后释法答疑”相比,判前释法说理有三大优点:一是让当事人对可能形成的判决结果在心理上有所准备,有助于接受现实的判决结果;二是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审理程序的意见,拓宽审判人员的思路,有助于保证裁决公正;三是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向,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针对性。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