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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协管力度。2006年向市委推荐5名优秀中院干部任基层法院院长,改善了基层法院班子的年龄和专业结构。全市8个基层法院院长平均年龄由50岁下降为44岁,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7.5%。注重合议庭建设。科学设置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的职责权限,落实院、庭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领导对合议庭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人民法庭和物质装备建设。精心谋划新建的15个人民法庭的布局、选址和设计工作,同时协调县、区有关部门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办案人员,增加办公办案经费。宝清法院新建6 000平方米办公楼,宝山、岭东和饶河等法院扩建了办公楼和审判法庭,岭东法院新建了局域网。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中院党组成员和各庭科室负责人坚持每季度深入到基层一次,进行调研和指导,全年共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法庭建设、息拆息访等问题20余件。对更审改判案件及时向基层法院反馈意见。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