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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

  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60人。其中,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类犯罪64人,玩忽职守类犯罪66人,徇私舞弊类犯罪83人,侵权类犯罪26人,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21人。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121人,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89人,查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50人。提起公诉渎职侵权犯罪243人,公诉率为93.46%;法院对全省渎职侵权案件作有罪判决218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大要案件70件,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其中,查处重大案件48件,特大案件13件,要案9件。立案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162件179人,突出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78件81人。依法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5件5人。(1)抓好目标定位。对渎检工作的目标考评突出“质量和效率”这个核心。在质量方面,对渎职侵权案件的考核从过去的考核立案数,调整为考核提起公诉人数和有罪判决率,新设定对出现撤案、不起诉或撤诉后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无罪判决案件的减分项目;在效率方面,重点强调对当年立案当年起诉、当年立案当年有罪判决案件的考核,新增对当年立案当年起诉、当年立案当年有罪判决案件的加分项。目标制定后,引导各级渎检部门积极调整工作重心,要求拿出具体措施促进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各级院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切实把渎检工作抓在手上,通过亲自办案,全程参与,同步跟踪案件质量,做到思想向提高办案质量集中、力量向提升案件质量倾斜。(2)主动收集线索。针对全省在行政执法领域案件线索收集方面相对薄弱的局面,广开线索来源渠道,拓宽查案领域,省院反渎职侵权局走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等部门,在多个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收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活动,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评估筛选和下转督办。期间,将黑河市林业部门有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毁灭性破坏的案件线索交齐市院办理。一举立查12名犯罪嫌疑人并使其受到法律制裁,为国家追回被盗木材2 000余立方米。4月,根据监察部、高检院、国家安全总局下发的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渎检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意见,主动出击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背后挖线索、找案源,收到较好的效果。(3)开展针对性指导。针对如何促进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采取一系列措施展开对下指导。省院在完善《省院反渎职侵权局分组包院、个案跟踪工作管理细则》,绘制《省院反渎职侵权局分组包院、个案跟踪工作流程图》,通过填制“三表”对分市院工作进行定期跟踪。每月末或月初都要了解新的工作情况,并据此随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除实行包院工作外,省院专门制定旨在促进全省渎检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的《关于提高反渎职侵权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工作措施》,提出一些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各分市院也加大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把帮助排查案件线索、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排除干扰和阻力、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4)开展专项工作。2月中旬,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进行重要部署。6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为期一年的对重特大责任事故和“涉林案件”涉及的渎职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工作。各分市院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专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伊春院以查办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案件为重点,查处一批林业执法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等案件;七台河市院在开展专项活动期间,重点查办具有煤城特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导致矿难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生产事故犯罪案件,立案3件3人,均被法院依法做出有罪判决。(5)开展工作调研。全年展开3次调研活动。4月初,针对2005年工作中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撤案问题展开专门调研,通过抽调下级院的20余册撤案卷宗,听取撤案单位的专门汇报,形成对撤案问题的专门调研材料,并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与工作效率”经验交流会上,从正面经验交流和反面撤案存在问题两个方面,围绕如何提高反渎职侵权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问题,对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部署,有效降低了撤案率。全年撤销渎职侵权案件1件,不起诉案件2件,均为相对不诉案件,撤案率和不诉率0.38%和0.77%。7月,面临全省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不理想的形势,深入16个分市院展开调研,针对各院不同情况,分别对其下步工作开展提出有针对性建议。9月末,组织全省各级院对渎职侵权案件诉讼证据规格展开集中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文章40余篇,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的诉讼证据规格进行集中研讨,从高校聘请专家进行点评,帮助各级渎检干警进一步厘清对某些渎职侵权案件的查案思路,给准确把握渎职侵权各类案件的诉讼证据规格带来新的启示。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