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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

  全省各级院监所检察部门办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34件34人,办理再犯罪批捕案件2件2人,起诉案件54件57人,准确率均达100%。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72件,均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办理和答复。采取边查边纠的方式,继续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减刑11 827人,其中违反法定条件54人,提出口头纠正25人,提出书面纠正29人,已纠正54人,纠正率100%;假释1 15人,其中违反法定条件8人,提出口头纠正3人,提出书面纠正5人,已纠正8人,纠正率100%;保外就医224人,违反法定条件5人,违反法定程序3人,提出口头纠正2人,提出书面纠正6人,已纠正8人,纠正率100%。加强检察室建设工作,对全省申报晋升全国二、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的102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平房区看守所检察室等14个派驻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尚志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尚志市看守所检察室等75个派驻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各分市院所辖的188个派驻检察室,有147个检察室分别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率78.2%。(1)以办案促监督,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监所检察办案工作逐步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化。全省立案侦查的34件34人,侦查终结33件33人,侦查终结率97.1%,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提起公诉31件31人,起诉率91.2%,同比增长31.9个百分点;法院判决26件26人,全部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76.5%,同比增长30.2个百分点。(2)加大监督力度,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全省监外执行罪犯共计5 692人,其中,缓刑犯4 467人,假释犯157人,管制犯276人,剥夺权利犯98人,暂予监外执行犯694人。针对发现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30人,已纠正27人,提出口头纠正13人,已纠正13人。发现脱管失控12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犯脱管失控11人,假释犯脱管失控1人,已向有关监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3)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先后举办全省基层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领导素能培训班和全省监所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来自全省基层检察院的150名主管监所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来自全省分市院、基层检察院的177名监所检察科(处)长及派驻检察室主任分别参加这两次培训。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