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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从6月24日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以“案结事了”、“人要回去,事要解决”为原则,采取集中劝返、联合接访、重新复查等方式,重点解决涉检进京到省上访及涉检上访案件“案结事不了”的问题,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贡献。在专项活动中,实行“百日会战”。将进京到省涉检未息诉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清理出94件疑难涉检进京到省上访案件,其中进京访25件,到省访69件。对排查出来的94起案件,逐案进行研究,分类排队,采取一案一组、一案一策。对排查出的94件进京到省上访案件,无论原来是否复查过,无论原来是否经高检院等上级部门处理过,各地都本着换人、换思路、换办法的方式全部重新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做到实事求是地依法处理。其中处理涉检涉财、刑事赔偿决定未执行的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的一个难点,省院将15起涉财案件、16起赔偿决定未执行的案件挂牌督办。对94起疑难涉检进京到省上访案件在检察环节结案率达100%;息诉87件,息诉率为92.55%。办结并息诉涉财申诉案件15件,16件尚未执行赔偿决定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共计返还款物折合人民币934 428.81元,支付赔偿金547 617.67元,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省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人事厅、省信访办评为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省院控申处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先进集体。(2)组织开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排查出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款物而引发信访问题20件。4月5-13日,召开由各分市院主管检察长、控申处(科)长参加的督办会,共同逐案剖析涉财信访案件症结所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为推进涉财案件的解决,将涉财案件做为省院挂牌督办案件,实行解决一件,摘牌一件。截至12月底,有18起涉财案件已结案并当事人息诉。(3)加大刑事赔偿和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注意发挥复查刑事申诉办案工作“监督的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发现司法不公等问题,把办案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实际问题最直接的途径和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最有效的载体,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全年复查和审查各类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155件,结案147件。同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将息诉工作纳入复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必经程序,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多种案件审查方式做好息诉工作。(4)充分发挥举报中心的职能作用。6月19-23日,组织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期间,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587件,接受法律咨询8 050人。省院举报中心全年共处理举报线索6 000余件,较好地发挥了打击和预防腐败的作用。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