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
(1)围绕大局,努力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制定《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黑检发[2006]114号),并在双鸭山市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村民纠纷的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农民上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对“村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成功做法。开展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针对换届选举期间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制定《关于在全省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黑检办发[2006]77号),并开辟专刊,及时反映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对全省检察机关在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做法,《检察日报》10月8日在头版给予报道。对重点投资项目开展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按照《黑龙江省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规则》的要求,重点对239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配合工程项目建设的上级主管单位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哈尔滨、牡丹江、大庆、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农垦等分市院在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中施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准入制度。与省交通厅共同对投资40余亿元人民币的鸡西至讷河公路林口至拜泉段项目建设进行工程专项预防。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依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取消5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受到招、投标各方的好评。哈尔滨道外区院运用“危险点”预防法对投资25亿元的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开展工程专项预防,通过对工程的立项、审批、资金等“危险点”环节的人、财、物实施有效监控,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2)立足职能,努力谋求预防工作实效。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有突破。在开展预防工作“三抓三看”活动中,发现和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43件,直接移送侦查部门111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99件,预防部门经初查后移交侦查部门142件,侦查部门立案107件。扎实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重点对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处的513件大要案中的351件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个案预防工作,占全省检察机关所查办大要案的68.5%。共形成案件分析报告130份,制发检察建议417份,被采纳395份,回访417次。将教育、国企、交通等3个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开展系统预防工作。哈铁分院坚持预防工作先行,及时介入路局国有资产安全大检查,发现和掌握线索31个,及时提出建议,锁定资金,控制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为撤销分局站段重组、确保资金安全,预防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共与412个行业、系统或单位开展系统预防工作。(3)强化措施,努力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初步建立专业化预防工作机制。各分、市院积极探索建立侦查与预防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线索处置机制,预防与侦查协调机制,预防与侦查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绥化等市院分别建立侦、防、控一体化工作流程或各单项预防工作流程,加强各内设机构之间的配合,规范个案预防从立项到预防工作终结前的各项工作,强化个案预防工作的效果。搭建专业化技术预防平台。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工作综合管理系统、职务犯罪信息分析系统3个软件管理系统。为规范全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制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管理办法(暂行)》(黑检发[2006]43号)。同时,组织有242名具体操作人员参加的预防系统软件培训,使具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3个软件管理系统。基层院中有28个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51个院建立预防工作综合管理系统,32个院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分析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并投入使用。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104次,涉及223家单位。其中,协助外省查询3次,请外省协助查询5次,涉及22家单位。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为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教育系统、国有企业、交通工程建设三个系统或领域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别形成调研报告。 (王德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