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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积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放宽城镇及城市的准入条件,有力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推动城市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初,自公安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二元户口性质。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后,起草《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并报省政府,提出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目标、原则,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及以具有合法住所为准入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等设想及要求。为保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稳妥地开展,在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调研和试点工作。为配合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出台4项户籍管理便民利民补充措施,进一步放宽在省内城市落户的准入条件,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洪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