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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执勤执法

  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全省交警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并以“百城交警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载体,把参加示范活动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大庆4个支队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促进了全省交警系统规范化建设。各级交管部门共举办车驾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罚等交通管理法制培训班84期,培训4 100人。全省有10个交警支队推行值日警官制度,120个大队建立法制员制度,124个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所有在编交警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按规定持证上岗。广大交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勤执法素质不断增强,执法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交管部门共受理各类交通信访投诉问题310件,与上年同比下降32%。 (李晴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