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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情况分析

  全省发生6起重大火灾,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73万元。与上年相比,除火灾起数上升20%外,其他三项指数分别下降了40%、46.2%、54.8%。全省未发生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发生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1 908.7万元。万元以上火灾起数虽然仅占调查火灾总数的4.3%,但是直接财产损失占调查火灾总数的76.7%。万元以上火灾是影响全省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总数的重要因素。全省农村亡人火灾上升,所占比例大。全省农村地区发生亡人火灾14起,死亡24人。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40%和118.2%。农村发生的亡人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亡人火灾总数的50%和57.1%。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得到控制。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361起,无人员死亡,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373.4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伤人、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11.3%、50%和26%(2005年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死亡3人)。全省学校、医院、幼儿园火灾起数和损失下降。全省学校、医院、幼儿园发生火灾27起,直接财产损失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2.9%和41%。全省易燃易爆场所火灾起数和损失呈上升趋势。全省易燃易爆场所发生火灾18起,直接财产损失20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2.5%和21.9倍。全省亡人火灾多发于深夜和凌晨。其中,发生于22时至凌晨6时的有14起,死亡27人,分别占亡人火灾总数的50%和64.3%。全省冬春季节(1-5月)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所占比重大。2006年1-5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6 314起,直接财产损失1 481.7万元,分别占火灾总数的58.1%和57.3%。用火不慎、电气、违章操作、吸烟等人为因素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上述四种原因引发火灾5 696起,死亡36人,受伤25人,直接财产损失1 673.6万元,分别占全省调查火灾总数的71.7%、85.7%、78.1%、67.3%。其中因上述原因引起亡人火灾23起,死亡36人,分别占亡人火灾总数的82.1%和85.7%。虽然上述四种原因引发的火灾四项指数与上年相比呈下降趋势,但这四种原因引发的火灾在2006年全年火灾中所占比重仍居高不下。 (李恒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