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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扑救

  5月21日,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相继发生森林火灾。从5月24日至6月3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省公安厅消防局)奉命增援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先后调集黑河、总队直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兴安岭、大庆、绥化、大庆油田责任公司等8个支队、135台消防车(其中战斗车辆129台)、604名指战员奔赴前线参加火灾扑救。参战消防官兵苦战10昼夜,先后作战500余次,共射水7 000余吨,扑灭明火9 000余处,监护、清理、防止跑火的隔离带300余公里,疏散群众1.5万余人,保护8个乡、4个镇、30个林场及其采伐作业点、12个村屯,3 700余户、1.3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保护的村屯、林场无一受灾,发挥了公安消防部队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圆满地完成了扑火救灾任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省公安消防总队被国务院森林扑火前线总指挥部授予“扑火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被公安部通令嘉奖,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单位标兵,有3个基层单位、16名官兵被省政府授予扑救黑河、大兴安岭特大草地森林火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李恒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