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
制定出台《关于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事宜的通知》,对全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指导和处置工作做出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法律事务应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呈报的事项包括:因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征收、征用,企业改制、兼并、破产、拍卖,城市建设改造、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报酬等引起的群体诉讼;起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中省直特大型企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案件;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以及律师事务所发生的其他重大、敏感事件。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现重大、敏感事件要在24小时内报告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要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报同级律师协会。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并在2日内呈报省司法厅,由省司法厅视情况在3日内上报司法部。各级律师协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研究、论证,确保处置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严格执行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提出的处置指导意见。重大、敏感事件处置结束后3日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将结果上报省司法厅,并建立档案,专人负责管理。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