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作为全国“多进宫”和负案在教人员数量较多的省份,2006年黑龙江省首次实现劳教人员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脱逃在外人员。主要经验是:抓领导,强化责任。省劳教局对安全稳定工作始终做到逢会必讲、逢检必查、逢患必整、逢错必纠,在广大民警中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将安全检查确定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列入督办,做到省直所每月必查、市属所每季必查,并坚持不定期进行夜查、突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立即下发通知,限期整改,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制度,督促落实。各单位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加大落实场所安全稳定四项制度的力度,充实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制定领导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签定安全稳定责任状,明确在安全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划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抓机遇,用足政策。按照黑政法字[2005]105号文件的要求,全部收外役。严明民警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近百名以工代警人员。80%的市属所的民警工资、行政经费、劳教人员生活费已基本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抓建设,注重投入。全年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2 467万元,同比增长44%,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新的所政设施。全省累计投入300余万元,用于警用设备和防护设施的配备。 (于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