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的治理
2006年5月11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全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全面部署。全省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参加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云龙对黑龙江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指导原则和要做到的六个“一定”:一是思想认识一定要统一;二是目标认识一定要明确;三是自查自纠一定要主动;四是政策界限一定要把握;五是领导责任一定要落实;六是廉正要求一定要严格。李云龙局长还分别同各市(地)局及有关直属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省局助理巡视员李光伟宣读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戴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