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
按照国家提出的大幅度减少小煤矿数量的原则,黑龙江省及其各产煤市(地)分别制定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督促落实2005年两批公告关闭339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关闭到位;提出到2008年全省煤矿数量从1 600余处减少到1 200处左右、2010年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1 000处左右的目标;确定了2007年关闭200处以上的目标。2006年全省关闭矿井94处。通过国家拨补、省配套、企业自筹,共计投入16.8亿元用于煤矿安全,重点是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龙煤集团投入10亿元,使所属矿井地面集中抽放系统达到22处,移动抽放系统64套,所有矿井全部上齐了瓦斯监测和安全监控系统,拓展了多元监测监控功能,完善了信息网络,2006年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和80.8%。双鸭山市制定出台一系列瓦斯治理措施,杜绝了重特大瓦斯事故。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查处隐患和问题74 167条,责令停产整改矿井1 138矿次,整改率达98.9%。公安、行政监察、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打击不法矿主专项行动,收到初步成效。通过开展煤矿“两个攻坚战”等活动,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2006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278人,同比减少120人,下降30.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7,下降34%。 (闫翌波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