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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2006年1月20日省编办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担任。指挥中心办公室承担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履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能;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由12个省直部门和13个中省直单位、企业组成。全省已有牡丹江、大庆、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黑河、绥化、大兴安岭等8个市(地)及20个县(市)、55个重点企业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响应程序。省政府应急委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安全监管局编制并发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4部部门预案,全省编制并备案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396部,这些预案基本涵盖了全省各行业和各领域。全省拥有各类企业应急救援队伍445支,指战员1.6万余人,各类应急救援车辆1 343台,各类装备器材1.3万余件(套)。现役公安消防支队11支,指战员5 700余人,各类消防车722辆,各类抢险救灾装备器材5.3万余件(套)。鹤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大庆石化分公司消防支队被确定为国家级救援基地,鸡西矿业集团救护大队被确定为国家级专业排水基地,双鸭山矿业集团救护大队、七台河矿业集团救护大队、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消防队被确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开展了煤矿、民航、铁路、电力、石油、化工、水上搜救、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应急演习2 023次,参加17.91万人次。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3 585队(次),组织2.5万人次参加。在煤矿、金属非金属(含石油、天然气、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抢险中,出动救护队(消防队)2 451队次,出动救护(消防)队员27 623人次。 (闫翌波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