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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建立与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省市县乡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市地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对耕地保护的责任。大力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的力度,经国家批准建立了6个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示范区,按照面积、质量、生态三统一原则制定了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年省级共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371件,用地总面积7 539公顷,其中农用地6 313公顷;向国家报批用地项目25件,用地面积1 063公顷,其中农用地910公顷。省批项目及报国家审批项目均创历年新高。《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经验得到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