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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2006年,以煤矿种为主的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展开,对1 228家矿山和有煤炭资源的城市进行了动态监测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再创新高,全省共征收矿补费13.3亿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行业部门和生产单位的使用需要;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更加规范,全年共备案探矿权评估报告92份,采矿权评估确认215件,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364个,完成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249个。矿产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政策研究取得了新成果,完成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可供性与矿业经济发展战略(修订稿)》的编撰出版工作,《黑龙江省油气尾矿及难动用储量利用与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报告》通过了国家课题组验收后并列入国家报告之中。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新分类的《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印制工作,全年共完成696处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工作,编制并出版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年报》。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