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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启动了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制度。年内省、市共受理矿山地质环境勘查评价成果备案769项,其中一级评价4个、二级评价7个、三级评价758个。2006年,实施国家级资金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8个,投入治理资金8 900万元,治理面积1 893.15公顷;申请获批国家“两权、价款”矿山环境治理项目10个,项目资金5 300万元。
    编制印发《黑龙江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完成了全省13个市(地)级的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五常市等6个县市的地质灾害区划的野外调查工作和集贤县等8个丘陵山区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开展2006年大庆市及周边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治理工程,投入治理资金10 076万元,治理面积3.31万公顷。完成年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乙、丙级资质的受理和发证工作。省、市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70项。镜泊湖地质公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兴凯湖国家地质公园、嘉荫茅兰沟省级地质公园揭碑开园。投入资金600万元,分别在五大连池、嘉荫、伊春、牡丹江等地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项目4个。
    2006年新鉴定矿泉水水源1处,参加矿泉水水源和地热年检的合格水源98处。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40个,开展了哈尔滨等7个城市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和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地下水污染应急监测工作。编制《松花江污染应急地下水监测情况通报》19期,开展了松花江重点地段(哈尔滨、佳木斯)地下水环境污染调查项目。 (孙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