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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按照“集中抓发展,重点抓试点,面上抓推进”的思路,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实事抓起,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各市(地)、县(市)建立新农村建设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试点乡村发展建设任务目标和中省直单位帮建试点村工作安排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推出各类典型56个,编发《简报》69期。确定并组织实施“百乡千村”试点,加强了分类指导。协调推进5个省部共建示范村和29个省领导联系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全省新农村建设起步扎实,进展顺利,总体健康。全省农村公路完成建设里程14 126公里,新建饮水工程1 542处、户用沼气池2.1万个、住房9.1万户。集中整治村容镇貌,农村脏乱差状况有较大改观。农村中小学113.9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改造完成,为农村中小学生发放“两免一补”资金2.0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发展到33个,参合率达到83.7%,大病救助农村贫困群众43.4万人次。农村12.1万个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保障范围,集中供养率由22%提高到27%。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73万贫困群众享受了低保。 (张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