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治与服务
全省实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3月4日,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全省各地正在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4月27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省畜牧局更名及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和《关于组建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通知》,同意省畜牧局更名为省畜牧兽医局,撤销兽医处,增设医政药政处、疾病防控处。省兽医卫生防疫站与省动物检疫站合并,组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挂牌为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隶属省畜牧兽医局,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抓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省政府提出的“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检查验收”的五统一工作方法,全面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取得了重大动物疫情稳定的良好局面。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举办3期疫病监测培训班,对90名基层动物疫病化验员进行专门培训。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对评选出的78个单位和160名个人进行了表彰。争取中央财政投资2 330万元,省配套638万元,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争取中央财政投资2 290万元,地方配套1 144万元,建设县(市)级动物检疫监督所47个和190个乡镇兽医站。 (疾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