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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6年,全省共修建江河堤防12 284.97公里。其中,主要江河堤防长达4 362.64公里,共保护耕地281.67万公顷,人口1 212.04万;建成大中小型水库679座,总蓄水能力达95.9亿立方米;建成万亩以上灌区325处;发展有效灌溉面积264.82万公顷;治理涝区面积328.53万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25.96万公顷。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202.31亿立方米。农村水电总装机累计达23.06万千瓦,年发电量达5.5亿千瓦时。这些水利工程已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社会安定及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水利厅先后被上级机关授予全省“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申报并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检查验收的有25个,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赵书春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