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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法制、宣传

  2006年,制定了《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加大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开始施行,《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经修正也已施行。结合全民义务植树25周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绿盾行动”等林业工作重点和亮点,协调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林业社会宣传报道达210余项;评选出21件林业好新闻作品,表彰奖励了5个林业宣传先进单位。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