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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监察

  针对黑龙江煤矿安全现状,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能,集中全局力量,实施了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特别针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动力现象矿井、火灾、水害严重的矿井以及乡镇煤矿中灾害程度较严重、安全隐患较突出的矿井,实施了重点监察。全年共监察矿井4 601矿次,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15 183条,其中查处重大隐患906条,隐患整改率为98.9%;下达执法文书14 625份,停产整顿矿井268处,行政处罚1 897次。同时,对已经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矿井实施动态管理,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34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75处。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曲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