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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2006年,黑龙江省环保系统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十一五”计划开局良好,生态省建设启动阶段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化学耗氧量、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初步控制,省辖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取得实效,赢得了防控松花江重大水体污染的全面胜利,环境法制、投入、监测、信息、对外合作、宣教等各项支撑能力切实得到加强,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全省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全新发展时期。
    据环境监测数据统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特征,颗粒物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采暖期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劣于非采暖期,80%的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增加2个达标城市。二氧化硫全省均指值为0.03毫克/立方米,同比增加0.0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全省均值为0.0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全省均值为0.03毫克/立方米,同比降低0.0021毫克/立方米;降尘全省均值为21.46吨/平方公里·月;全省降水年均PH值范围为6.43~8.01。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同上年度相比,松花江干流、嫩江、牡丹江、黑龙江干流各水期属五类或劣五类水体的河流长度百分比均比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水期有所下降,丰水期水源地水质好于上年同期。声环境质量方面,道路噪声全省平均值为68.2dB( A)(长度加权),区域环境噪声全省平均值为53.8dB(A)(面积加权),主要噪声源影响范围大小依次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其他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55.5dB(A)]影响强度最大,且影响范围较大;生活噪声[53.ldB(A)]影响强度较小,但影响范围最大。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