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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管理

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已有4个市级环保部门成立专门辐射环境监督机构。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26个。完成全省射线装置使用申报登记。收贮废放射源412枚,审批转让264批次600枚放射源,建立了2 557枚在用放射源、275个用源单位管理档案。分别在哈尔滨设固定监测点,牡丹江东宁、宁安,佳木斯桦川设移动监测点,上报80组监测数据,检验了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