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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收与出口退税管理

  采取有力措施,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纳税服务,适应中国“走出去”发展战略和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的需要。与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联系,摸清了黑龙江省境外投资企业的现状,建立企业资料库。到境外投资企业进行调查和税法宣传,向企业宣传税收协定有关条款,并把《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带给企业,使企业了解在投资国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可以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来解决。通过走访,将企业在境外投资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沟通,商定解决办法。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电子申报系统,提高了退税效率,加快了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16.5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21.3%。 (林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