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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收入

  全省地税系统面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落实振兴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通过基准税负测算落实规模收入任务,加大房地产、建筑、饮食等重点行业集中稽查力度,加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资源税、车船税等税种管理,使税费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提前一个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共组织税费收入356.2亿元,超收42.9亿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88.2亿元,为年计划的112%,同比增长16.4%,增收26.6亿元;征缴社保费收入148.5亿元,同比增长23%;组织征收教育费附加等规费收入19.5亿元。 (魏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