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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进一步修改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评估体系,制定以大学、研究所和企业为依托主体的重点实验室(定性、定量)评价标准,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将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到大学和高科技企业,围绕黑龙江省六大基地建设,实施产学研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建1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依托高校6家、科研院所8家、企业2家。通过实施“共建”,实现优势互补,人才、设备资源共享,缩短了成果转化周期。 (袁明成 张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