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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2006年,黑龙江省启动实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纳入总体工程之中,同时列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开始,全省每年从大中城市选派2 000名左右教师,重点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支教期为1年,从当年9月1日开始,第2年暑期结束。城市50岁以下在职教师,要分批选派到农村参加支教工作,新招聘的教师要首先安排到农村参加支教。全省还在贫困县和边境县农村师资紧缺的中小学校设立200个教师岗位,公开招募大学毕业生到岗任教,时间为2-3年。黑龙江省建立县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机制,积极落实好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计划,建立新聘青年教师、新录公务员到农村支教的新通道,并开展“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为充分调动支教人员工作积极性,黑龙江省把农村学校支教服务经历作为评价、考核城镇中小学教师的重要内容。城镇中小学教师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参评特级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要有在农村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省里还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支教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崔多立 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