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6月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先后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黑政办发[2006]3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对扩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扩面工作联动机制,并实行扩面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全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为505.12万人,比上年净增18万人,增长率为3.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05万人的工作任务。其中实际缴费人员423.2万人,比上年净增加15万人,增长率为3.7%,占参保职工的83.8%。重新接续养老保险缴费关系达到45.3万人。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继续把确保企业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消除养老金按时不足额发放的问题,巩固社保发放的工作局面。为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征缴任务,省政府下发全省2006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计划,将基金征缴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地严格执行省政府计划,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积极做好月申报缴费核定工作,为税务部门及时提供征缴计划,确保基金按时征缴到位。特别是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缴费率上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改善服务条件、减少经办环节等措施,使并轨人员接续人数和基金征缴额稳步增长。截至2006年底,全省养老保险费实际征收到账153.8亿元,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42.6亿元的工作目标。全年基金征缴收入同比增收达到23.2亿元,增长率为21.7%,增幅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实拨养老保险金171.2亿元,同比增加31.6亿元,增长率22.6%,确保全省220.4万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8.9亿元,同比增加71.9亿元。各地加大对欠费企业和并轨人员欠费的清理和回收力度,简化并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缴费程序,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超额完成全年清欠工作目标。全省回收欠费23.8亿元,完成国家下达全年计划6.4亿元的359%。各地以积极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为重点,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向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延伸。截至2006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207.8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为97.3%,超过国家下达任务2.3个百分点。其中,进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144.5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69.5%,比年初增加3.7个百分点。各地稽核工作都有新的进展。全省共稽核参保职工299万人,稽核率达60%,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 64亿元,少漏报缴费7 705万元,追回6 940万元;稽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20万人,稽核率为56%.查出冒领、骗取待遇人员1 232人,收回冒领养老金135万元;通过稽核回收企业欠费2.84亿元。按照要求,省社保局组成以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部分市(地)、县社保经办机构骨干为成员的3个稽核检查组,对石油、铁路、银行、民航、电力、军工等14户行业企业和省煤炭多经公司等4户欠费企业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检查,取得较好效果。“金保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已有12个市地、63个县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上线运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和数据测算,及时上报调待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到年底,各地2005年、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经完成,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2006年符合调待的企业退休人员为202.6万人,发放调待资金12.4亿元(发放6个月)。 (张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