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5月初对全省“一法一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进行执法检查。5月10-16日,执法检查分成两个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根荣、董浩带队,由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直相关厅局的负责人参加,深入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七台河等6个市进行执法检查。其他市地由当地人大组织自查并将执行“一法一例”的综合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大。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围绕老年事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落实,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保障老年人权益工作情况;各级政府老龄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社区、农村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其他各种老年人服务组织建设及开展服务情况,等等。《黑龙江日报》、《老年报》、省电视台、省电台、全国老龄工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全省近年来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了解当前发展老龄事业政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文件列入督办工作。各地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积极做好工作,努力解决老年维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