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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

  县委书记:张丽娜(女) 1964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9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月任现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喜霞(女)
    县长:王晓春 1957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5月参加工作,2006年2月任现职。
    副县长:辛敏超 朱连民 赵万方付小彦(女) 李 侠 孙 玉
    县政协主席:郑伟杰
    【概况】 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距哈尔滨市区87公里,幅员3 137.7平方公里。全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总人口70万,200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3.97‰。巴彦县地势平坦,土质膏腴,“三山一水六分田”,耕地20.37万公顷,石灰石、木材储量较大、品级较高。巴彦县盛产玉米、大豆、水稻。工业产品主要有分割猪肉、玉米淀粉、大豆油、饲料、橡胶制品、亚麻纤维、啤酒、水泥、兽药、木制品、纺织品等130余个产品。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6.82亿元,比上年增长13%;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29.29亿元、5.9亿元和11.6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7%、26.8%和7.9%。财政收入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完成1.1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6 298元和3 950元,比上年增长11.5%和11.1%。
    农业增加值实现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粮食产量在自然灾害多发之年再创新高,总产达到138万吨。畜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48.7%,生猪饲养量达到180.1万头,巩固了龙江生猪生产第一县的地位。劳务经济发展迅速,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5万人,创收6.2亿元。工业经济稳中有升,工业增加值达到5.9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实现3.6亿元,比上年增长14.2%。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90%,成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68亿元。配合省、市完成哈肇路建设任务;完成乡村公路建设181.7公里。完成巴彦镇东直路、复生路、东环路等10条巷路和东西郊公园、北郊生态环境带及巴彦港江畔公园建设改造任务。新增“双居工程”47.6万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14.5平方米和18平方米。完成巴彦镇第二水厂、农贸生资大市场等项目建设,改造铺设城镇供排水管线8 000延长米。建设完成松干防洪工程25.9公里,治理小流域38条。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38所,新建改建高级中学宿舍楼、龙泉中学教学楼、兴隆文化小学教学楼等教育教学设施。投入1 985万元改造了城乡高低压线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4个试点镇22个试点村共投资1.56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02项,试点镇村面貌明显改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141个农家店,完善了农村新型流通管理体系。
    招商引资引进项目71个,到位资金2.5亿元。哈尔滨民丰动物药业、兴隆宏森木业、万北绝缘金属、哈尔滨东艺物流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12万吨玉米酒精和国能生物发电项目的立项、审批、评价等工作就绪。完成兴隆工业园区起步区规划和“五通一平”建设,为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搭建了平台。2006年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 447万元。
    【社会事业】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步伐加快,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完善巴彦县公众信息网站,建立42个农村科技和信息网点;开通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与省市政府间的无纸化办公。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撤并农村中小学20所,教育教学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职业教育得到新发展,建立1所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7所职业教育分校,在校生达到450人。完善卫生医疗救助体系,投入328万元,改善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广播电视实现数字信号全覆盖,成为全省数字电视进农户首批县。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演出大型专场文艺节目60场次;成功举办巴彦县第6届全民运动会。完成“四五”普法工作。
    【社会治安】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巴彦”工作。建成“110”指挥中心,实现了110、122两合119一挂。在巴彦镇投资55万元,建立粗具规模的电子监控平台,在松花江乡投资14万元,建立电子监控平台,在全县产业大户中安装远红外报警器1 279台。刑事案件综合发案465起,同比持平,破案258起,破案率达55.5%;受理治安案件1 817起,查处1 795起,查结率99%;查处“法轮功”案件2起,处理2个,查处“门徒教”2起,处理9人,收缴反动传单1 198份、条幅12条、光盘58本。
    【民生问题】 就业再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增就业岗位2 700个,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78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 295人。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发放标准,13 633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保障金1 063万元。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4 919人享受低保政策。下拨各种救济款1 43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困难职工和城乡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完成5个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巴彦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巴彦县政府办公室 刘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