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农用地面积3 95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建设用地14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未利用地630.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3%。农用耕地1 187.1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园地6万公顷,占0.2%;林地2 440.3万公顷,占61.8%;牧草地222.4万公顷,占5.6%;其他农用地94.5万公顷,占2.4%。建设用地中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5.8万公顷,占78%;交通运输用地11.8万公顷,占7.9%;水利设施用地20.8万公顷,占14.1%。未利用地458.4万公顷,占72.7%;其他未利用地172.54万公顷,占27.3%。与上年相比,2006年全省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全省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1.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与上年相比,人均耕地面积略有增加。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