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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高质量地组织完成了省十次党代会和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的筹备工作。圆满完成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选举组织工作,严格履行推荐、选举工作程序,认真组织代表进行选举工作,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5.5%,选举产生的省十次党代会代表条件和构成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会议筹备工作和选举组织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和代表选举工作,选举产生49名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各项比例构成均符合中央要求。高质量地做好2008年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换届筹备工作,研究制定《关于省人大、省政协常委、专委名额构成及提名原则和任免程序等问题的原则意见》等3个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做法。配合中组部完成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完成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专委,省十届政协常委、专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圆满完成了换届人事安排。(2)以建设发展型领导班子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制定下发建设发展型领导班子活动实施意见,对相关指标进行统筹和规范,根据实施对象的不同职能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评价标准和具体要求。10月中旬,对各市(地)、县、乡发展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检查,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大力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各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经济、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各级领导干部头脑,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县以上领导班子贯彻执行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地方党委的领导行为和工作行为。加强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探索和研究,并在有条件的县乡逐步推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按时召开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积极推进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顺利完成2006年度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及奖励工作。不断完善市(地)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体系,结合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整合增加10项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评价指标,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由单项考核向综合考核评价转变,初步形成指标、考核、评价、保障“四位一体”的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省(中)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全年共调整任免省直单位省管干部201人,涉及领导班子90个。注重突出选好“一把手”,择优配备重要部门副职,充实领导班子力量。加强对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日常了解,加大对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宏观管理。认真履行对驻省(中)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职能,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有效地发挥了中直单位和企业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徐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