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执法专项整改

  省委政法委把2007年作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质量年”,加大推进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各级政法机关通过进一步健全执法档案、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培养树立执法典型、开展“以案析理”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的提高。为配合“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六条禁令》,规范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办、督办和通报18起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政法机关产生了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更加牢固,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明显改善。涌现出以“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王江为代表的一大批政法工作先进典型,全省有126个基层政法单位和215名政法干警跨入各类先进行列,政法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和违纪违法干警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4.9%和32.5%。《法制日报》刊载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王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