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为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常委会对1 000余名省和市县人大代表进行了9期集中培训。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实行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直通车”制度,共办理代表直通信160余件。先后安排200余人次省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近30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30余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审判。组织代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10次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形成了30余份调研和视察报告,大部分意见和建议被有关方面在相关决策中采纳。常委会还适时总结推广了基层人大代表工作进街道、进社区,以及建立代表履职电子档案、实行代表挂牌公示和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等新经验。从2006年起,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制度,采取督办任务落实到人、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和实地检查等方法,加大了督办落实力度。 (佟伟禄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