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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及公务员管理

  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完成了省直79个部门、13个市(地)的公务员登记、职务级别确定和备案审核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审批工作实施办法》,对市地以下参照管理审批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省直19家副厅级以上单位和50家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工作。针对公务员登记、机关事业编制和自定编等问题,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处理意见。健全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顺利组织实施了两次国家公务员招考。完成黑龙江省1.4万考生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务工作。改革考试方式方法,实行省、市独立命题,并实现网上报名。加强公务员管理,拟定了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行政奖励管理办法》。起草了《黑龙江省公务员2007-2010年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手段和方式,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各类培训。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中广泛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继续引向深入的通知》,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教育实践活动。 (杨立光 陈文涛 丁晓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