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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法规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8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三个重要法规性文件,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与监察厅联合转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10号),举办市地机构编制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培训班,培训近300人次。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机构网、东北网等多家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开展学习《条例》系列笔谈活动,汇总成果在《黑龙江日报》刊载;就三个文件贯彻的有关问题回答了省报记者的提问。 (李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