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行政和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意见

  对中央新下达给黑龙江省的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提出了分配意见,已给13个市(地)正式下达行政编制,为各市地补充了公安专项编制,给几个有特殊性的监狱核增了编制,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补充了编制。各市地和有关部门严格界定新下达编制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中央要求的落实。 (李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