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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事业

  2007年度全省共下拨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5 327万元,资助了150个福利事业基础设施设备项目建设,进一步缓解了黑龙江省福利服务设施落后的现状。召开了全省儿童福利院长和部分社会福利院长工作会议,部署了年度“明天计划”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孤残儿童康复手术205例(其中:特困家庭120例),手术成功率100%。年初对全省孤儿状况普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汇总工作,基本掌握了8 068名孤儿的城乡分布、收养、生活、就学以及健康状况等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孤儿救助政策法规提供了科学依据。列入国家第一批(2006年度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讷河儿童福利院和鹤岗儿童福利院)和第二批(2007年度双鸭山儿童福利院、大庆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在国家民政部的大力资助下已基本完工,第三批(2008年度佳木斯儿童福利院、七台河儿童福利院、牡丹江儿童福利院)申报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论证和编报材料工作,并上报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2004年8月省民政厅在全国首先成立了儿童福利机构适龄孤儿(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班,三年一个周期对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适龄孤儿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截至2007年9月累计接受培训的孤儿学员137人,已有45名孤儿就业。省涉外收养中心的孤残弃(婴)儿童涉外收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1996-2007年总计送出188名孤残弃(婴)儿童,其中2007年一年送出34名孤儿,占11年中送养总量的18%。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假肢矫形器行业自律公约》,并对现有13家获得行政许可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进行了执业资格年检。通过行业管理和执法检查,有效维护了全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市场的正常秩序,也达到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协调省发改委、省编委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落实了新建的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和扩建的鸡西(复员退伍军人)、海伦、牡丹江、齐齐哈尔昂昂溪和齐齐哈尔富裕精神病人福利院新增的人员编制和床位编制(总计新增加床位编制1 300张,人员编制450名),缓解了精神病人福利院收养对象床位和工作人员编制紧张的问题。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市以收养“三无”老人为主的国有社会福利院17所,编制床位5 000张,收养在院“三无”老人3 000余人,自费老人2 000余人,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