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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

  下发了《关于清理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对省属各社会团体主办、承办、合办、协办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由社会团体报送(拟保留、撤销项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清理结果经汇总审核后报国家统一批准。下发了《关于报送基金会申请接受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材料的通知》,对具备条件提出申请的全省15家民间组织向省财政厅上报了审批手续。与省科技厅联合组织了医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免费开展医疗诊治真情回报社会活动,组织黑龙江虹桥肝病中医药研究所、黑龙江北方股骨头坏死专科研究院的医疗专家到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镇兰阳村为农民免费送医送药。在牡丹江市召开了全省县以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勇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培训,并对全省民间组织管理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答疑。与省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对社会免费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组织体育俱乐部、学校、活动中心等体育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体育爱好者以及社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活动场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出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原有及新设立的民办高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和非货币出资进行过户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省级行业协会重新登记工作全部结束,按照《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省政府[2005]第6号令),对具备重新登记条件的省级223个行业协会给予了重新登记。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核准登记民间组织11 057个,其中社会团体4 987个(省级有73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 044个(省级有378个)、基金会26个。对3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