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和措施。2007年,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2.2万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2 674人,已安置退役士兵11 407人,占应安置人数的98%,其中自谋职业8 595人,占安置总数的75%。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召开了全省军休安置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实施意见》。与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后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落实意见。2007年,审定全省军休干部移交计划363人,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79人,无军籍职工441人。下发了《关于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军休“双和谐”创建活动,全省各军休所环境进一步改变,工休关系进一步改善,提升了军休干部生活和生命质量。针对军队复员干部提出的上访诉求,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经王东华副省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十七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的通知》,解决了黑龙江省军队复员干部养老、医疗保险及生活困难补助问题,使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