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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2007年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护办法》;完成了第一轮全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的收尾工作,各地对丢失、损毁、移位的界桩进行了补设、修复和测量复位工作,并及时上报了联检工作总结和相关联检资料;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协调处理因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纠纷,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