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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年”活动

  省法院对“执法质量年”活动精心安排,着力整体推进。(1)注重强化对下指导。省法院成立以院长南英任组长的全省法院执法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7个组负责具体工作。各中级、基层法院也都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同时把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情况纳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考评,分阶段制定指导意见。省法院选择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等5个中院、依安县法院等16个基层法院为执法质量年活动联系点,各中院也分别选择开展工作较好和相对滞后的基层法院作为活动联系点,以便发挥联系点带动示范作用。6月初,由省法院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导检查组,对16个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执法质量年活动情况进行督导。(2)注重落实工作措施。建立执法档案,落实量化考评。省法院于4月初下发《关于全省法院建立审判人员执法档案的指导意见》,于6月底在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建立执法档案7 118册,并按照“一案一表一评查”的方法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进行执法大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全省各级法院以涉诉信访、重审改判、监督执行、超审限、媒体曝光等五类案件为重点,利用3个月时间,共自查案件175 261件,发现存在问题的6 226件。其中集中检查重点案件10 693件,查出不同程度问题案件2 235件,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通过通报批评、警告、停止行使审判权等措施对182人追究责任。同时,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交办的案件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涉诉非正常访案件,缓解和化解了一批非正常访案件。开展“以案析理”,增强司法能力。省法院在各中级法院和省院各业务庭上报的128件典型案例中选择20个正面典型案例、10个反面典型案例,编辑成《“以案析理”案例汇编》下发全省各级法院。全省法院共组织“以案析理”活动748次。抓好教育培训,树立法治理念。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977课次。全省法院11 762名干警分两次参加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全省法院还对229名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754名新任职的青年大学生进行专题培训;对5 978名基层法院审判人员组织业务考试。注重纪律作风建设,推广先进经验。省法院以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为重点,在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零违纪”为目标的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省法院还重点策划选树省内优秀的一个法院(绥芬河法院)、一个法庭(塔河县巡回法庭)、一名法官(刘岚颖),在国家级和省级主流媒体重点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推出2个全国模范法院和3名模范法官。(3)注重活动实际效果。在查摆、整改阶段,全省法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执法大检查确定的重点案件人手,围绕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效果不佳等问题,制定221项整改措施。在执法质量年活动中,全省法院共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998项。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司法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考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