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工作
各级法院围绕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和全省法院的工作重点,努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共完成调研成果3 243篇。其中,完成服务大局方面的调研成果662篇,许多中级、基层法院据此制定出台服务大局的保障措施,同时也为省法院制定依法保障小康社会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创建和谐龙江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意见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完成司法审判方面的调研成果1 421篇,大多涉及审判、执行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完成法院改革方面的调研成果684篇,围绕贯彻实施“一五”、“二五”改革纲要确定的任务进行深入的探索。完成队伍建设方面的调研成果476篇,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能力建设、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普遍重视和加强调研成果的推广交流。省法院注意发挥机关期刊《黑龙江审判》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涉诉信访、少年审判、涉农审判等7个方面的专题研讨活动;大多数中级法院也都创办调研专刊,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通过互联网交流调研成果,从不同侧面集中研究解决制约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重视和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对已经成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及时通过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制发规范性指导意见等方式,直接应用于指导和推进工作。建立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制度,完善调研成果研讨制度,规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制度,有473个调研成果分别在各级领导机关及最高法院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以重点课题调研为纽带,各级法院普遍成立由院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调研骨干、审判骨干参加的重点调研课题组,形成上下结合、专兼结合的整体调研工作格局。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