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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中院重视调研工作

  该院从三个方面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管理。(1)确定调研工作任务指标。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有1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每名法官每年要撰写1篇调研文章,各部门每季度要撰写1篇司法统计分析或工作分析。(2)加强调研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实行示范性案例评审及公布实施办法》、《优秀调研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不断提高调研工作管理水平。(3)强化调研工作的目标管理。将两级法院调研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之中,将干警调研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之中,把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以此调动广大干警做好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全年共撰写调研文章637篇。其中,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活动中有14篇调研成果获奖,在全市政法系统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37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313篇。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