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法院强化审判监督
该院在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中,狠抓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避免了各种违法和违规问题的发生,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没有再审案件,案件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案件审理期限同比缩短3天。(1)强化审判过程监督。由审监庭会同监察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进行评查。评查主要采取各庭申报评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评查的内容包括庭审程序是否规范,法官的语言表达、质证认证、驾驭庭审、裁决、调处纠纷等能力。评查人员在评查时针对审判人员在庭审的各个环节和上述各方面的能力认真填写评议庭审情况记录表,庭审后对审判人员的庭审情况、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的监督。评查合议庭评议笔录和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相结合,对未按规定评议案件的行为进行纠正和通报批评,并与《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评细则》挂钩进行惩处。由于有效发挥了合议庭的作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1%,审判委员会改变合议庭意见的案件同比下降7%。(3)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的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文书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就法律文书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是否充分、说理是否透彻、引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文书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可以补正的,立即补正;对不能补正的,由审监庭备案,并按《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评细则》相关奖惩规定处理。(4)强化对结案卷宗质量的评查。要求审监庭根据《案件质量督查办法》和《卷宗归档办法》对各业务庭报结的案件在归档前逐案进行严格的评查,包括立案阶段诉状、起诉条件、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等,审理阶段公告、庭审笔录、质证认证等情况,归档的卷宗卷皮填写、装订顺序等等。评查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业务庭和承办人反馈,能整改的尽量整改,不能改正的由审监庭备案。同时规定调解、撤诉和执结的案件在一个月内、判决案件在一个半月内必须归档。对卷宗评查发现的问题和对卷宗未及时归档的责任人,在全院通报,并按《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评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全年共评查卷宗1 340件,发现问题44个,发出评查通报3期,已结卷宗全部归档。 (陆 富)